被警察罚两千可要求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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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9:44 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公安部日前发布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这一规定是公安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将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一起构成完整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程序体系,使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有一个统一的行为规范。 这一规定将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公安机关各个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等强制措施的案件。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的重大举措,它的实施出台,对于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1.检查疑犯尊重人格在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检查时,必须尊重被检查人的人格,不得以有损人格尊严的方式进行检查。 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公安执法程序中明确提出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的要求。这一规定多处体现尊重和保护人权思想。除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外,这一程序还规定,对违法嫌疑人检查应当由两名与被检查人同性别的人民警察进行。 2.卖淫嫖娼不得当场处罚对卖淫、嫖娼和引诱、介绍、容留卖淫、嫖娼的以及涉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适用当场处罚。 3.非法证据不采用明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规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是公安机关首次在执法程序中明确排除非法证据的效力。有关人士认为,此举有利于从根本上防治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现象的发生,符合保护人权的要求,是一重大的制度进步。 4.传染病患者不拘留违法行为人如果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公安机关不能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5.罚款不给收据有权拒缴公安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级或者国家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对不出具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6.扣押财物不能超15日公安机关不得随意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对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退还当事人。 7.精神病鉴定指定医院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8.被罚2000元可要求听证公安机关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违法嫌疑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也同样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9.讯问不超12小时公安机关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