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让搬弄是非者走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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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0:34 北京日报 | |
刘海明 8月18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朝阳区公务员考核引入了量化标准,其称职与否有了10种具体的界定。其中有一项很引人注目:如果公务员上班时间脱岗,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工作,经两次批评教育不改,则被评为“不称职”。 对“搬弄是非”这个词条,《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是“把别人背后说的话传来传去,蓄意挑拨,或在别人背后乱加议论,引起纠纷。”将“搬弄是非”定性为公务员的大忌,明确规定搬弄是非两次为不称职,应当说是开考核公务员标准之先。这样的硬性标准,自然会让那些私下里习惯当“长舌妇”的公务员不得不经常检点自己的言行。否则,便可能面临“下课”的危险。 能够让一级政府如此重视公务员队伍中的搬弄是非现象,想必做出这样的规定并非空穴来风,而是这种现象给公务员队伍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损害。对于朝阳区的这个规定,笔者持赞同态度,因为让搬弄是非者走开,不仅应该,而且必要。 首先,出于对公务员整体素质的要求。搬弄是非属于人的顽固劣根性之一,可以说它无处不在,无时不与人们形影相随。尽管现在的公务员大多数是通过考试选拔来的,但是,不论是笔试还是面试,都不可能把一个人灵魂深处的一些固有习惯完全展示出来。也就是说,像喜欢暗地里搬弄是非这样的小动作是很难在公开场合展现给外人的,因为它压根见不得阳光。一个人工作能力再高,如果好搬弄是非,其素质也要打个问号。这样的人,是不适合在政府部门任职的。 其次,确保公务员队伍工作效率的需要。搬弄是非,从本质上说是人际关系间的一种人为内耗,它“耗”掉的不仅是公务员个人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最终腐蚀的是团队精神,易使公务员互相猜忌,干起工作来不免畏手畏脚。这样的工作氛围,怎能不影响到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人的精力毕竟有限,如果将自己的精力用于踢腾同事、捣腾对手,又怎能专注于工作?凡是喜欢搬弄是非者,毫无疑问都怀疑别人也会“如法炮制”,“对付”自己。有害人之心必然会产生防人之心,从而让自己也终日不得安宁。 此外,涉及到公务员队伍的稳定乃至整体形象。有一篇《小人不可得罪》的小说,描写了一个知识分子扎堆的单位里勾心斗角的人际关系,不难想像,搬弄是非的人多了,势必影响到该单位员工的团结。没有团结,不但工作难以搞好,而且连相对的稳定也难以维持。这样的单位,公务员队伍的整体形象又怎能不大打折扣? 我们的政府致力于廉洁、高效,能不能达到这个目标,关键在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而搬弄是非作为一种陋习,我们非常有必要将它清理出政府部门。朝阳区公务员考核的这项标准很值得推而广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