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钢瓶标志不清 禁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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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0:4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近日,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建设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少数违法经营者向用户提供未经检验的不合格钢瓶。有关部门为此提醒广大市民:正确识别安全有效的液化气钢瓶,并正确选购液化气。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液化气钢瓶体上必须标明所属企业名称、送气电话、钢瓶标牌,带气钢瓶角阀上要有企业专用塑料封套,封套上标明液化气净重等内容。如果钢瓶体没有 广大市民一旦发现任何单位、个人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场所存放液化气钢瓶,或有违法经营液化气的行为,可拨打以下举报电话: 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331238533357613338651 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779807 福州市建设局3314541 (本报记者 林银来/实习生/黄才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