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遭遇“黑心”老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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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0:55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马琳报道一名外地青年来鞍打工,干活时手不慎被机器绞伤,老板非但不给拿钱看病,还一顿板凳将其砸出门外。昨日,26岁的岫岩小伙小寇来到本报,向记者诉说了他的不幸。 据小寇介绍,今年7月27日,他来鞍打工,8月28日他在铁西新开街的一个馒头店里找到了一份工作。29日,他上班才第二天,在压面条的时候被面条机将左手食指绞伤,当时整 经记者了解,该馒头房的老板姓张,小寇受伤后,他只给小寇拿过一次打点滴的钱,之后就不管了。而且张某并未和小寇签订任何的用工合同,只是口头上答应小寇每月工钱400元。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劳动法》规定,用工期间,员工因工受伤,资方应义务为员工提供就医费用。最重要的是劳资双方应形成文字上的劳动合同。在记者的建议下,小寇已经向有关劳动部门投诉,以讨回属于自己的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