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纺总厂公安分局局长“设局”搞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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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1:26 武汉晚报 | |
控告信直指公安局长2002年3月28日,赤壁市检察院接到湖北省检察院和咸宁市检察院转来的两封控告信,信中涉及蒲纺总厂公安分局领导违法犯罪线索近20条,其中一条反映河北两农民孙进义、孙立科无辜被抓,并强行搜走2万元“保证金”,引起检察长孙大桥与分管检查长魏涛的高度关注。随后,渎职侵权科老检察官吴孝寿对线索进行仔细分析,发现举报线索可信任程度大,时间、地点、人物一应俱全,写信者应是非常熟悉情况的人,其中几条有立案的可能,也给检察机关介入提供可能。信中提到的李汉南、周涛是蒲纺公安分局的局 旅游为名暗访受害人2002年4月29日,赤壁检察院决定以“五一”长假到北京旅游为掩护,暗中寻访受害人,为演得逼真,吴孝寿的老伴也同行。5月3日上午,办案人员来到南和县,在当地检察机关帮助下,找到孙进义家。自从办案人员坐到孙家,村里人就一拨又一拨地进来,不停地数落蒲纺公安分局怎么怎么坏,害得孙家苦不堪言。办案人员十分尴尬,出示了工作证,耐心解释自己是前来帮助孙家的,但没人相信。孙的妻子则冷冷地坐在一边,孙进义始终没有出现。无奈之下,吴孝寿等人只得留下联系方式后离去。5日清晨,办案人员再次出现在孙家。假期放弃休息,两次赶来调查,办案人员的真诚让孙家及邻居改变了态度。心有余悸的孙进义讲了不堪回首的一幕。 公安局长“设局”搞钱2000年5月23日,孙进义与妹夫孙立科来赤壁市,住在蒲纺招待所,准备到蒲纺总厂购买染化料。这一消息很快被时任蒲纺总厂公安处长的李汉南获悉,遂找到副处长周涛商量借机“搞钱”。李汉南打电话找到蒲纺总厂领导,要求借一点染化料,得到许可后将一部分染化料运出厂。李汉南安排鲍某等两民警扮演卖主,与孙进义联系,要低价出售染化料。双方谈妥价格后,约定在火车站转盘处交货。24日上午,鲍某等人开着借来的地方牌照货车前去交货,孙进义乘出租车前往。李汉南还安排一民警乘警用摩托车跟踪交货过程。交易完毕后,几辆警车突然赶到,进行“例行检查”,以没有购物发票为名,认定孙进义与孙立科手中的染化料是偷来的。孙进义、孙立科两人被带到公安处后,吊到门口的栏杆上,遭到轮番殴打,孙进义身上的信用卡也被搜走。两人在蒲纺公安处饱受折磨,最后被迫交出2万元现金“取保候审”,方才逃出是非之地。 缴枪前取得关键证据河北之行,案件逐渐明朗起来。2002年5月29日,咸宁市检察院领导听取汇报后,当即做出决定,对李汉南、周涛采取强制措施。但在采取措施前,需要查清楚一个问题:李汉南是否向厂里借过染化料,这对案件性质起重要作用。一直与厂领导避免正面接触的办案人员,通过私人关系找到案发时的仓库保管员,保管员称,是厂领导让其把染化料交给车间主任的。办案民警不得不直接找到当时的厂领导,寒暄过后,办案民警突然问:“2000年5月,李处长有没有找你借染化料?”未及反应的厂长应声到:“有啊,他给我打电话,我让车间主任拿的,后来送出厂。”检察院将情况通报给赤壁市公安局,该局随后做好缴枪准备。5月29日下午4时,接到去市局开紧急会议的通知,李汉南、周涛匆忙赶去,刚进办公室,两人的佩枪就被全副武装的民警卸下,随后,检察官将两人带回询问。依照规定,询问时间是12小时,还有一系列的相关证据要取得。当晚,办案人员没一个休息,先后找到参与作案嫌疑人、提供证据的对象多名。2002年5月30日凌晨,李汉南、周涛被依法刑事拘留。 局长不知何为“非法拘禁”2002年6月1日,在提审李汉南时,当过多年公安处领导的李汉南竟不知“非法拘禁”的构成要件。李汉南被刑拘一直不理解,公安机关留置人难道有什么错?办案检察官问他,什么是非法拘禁,他支支吾吾答不上来。一次,李汉南随同市局、省厅经侦民警到杭州抓获一诈骗嫌疑人,该嫌疑人已办理了刑拘手续,但李以该嫌疑人诈骗了蒲纺为名,强行带回,在处里非法关押了20多天。非法拘禁案突审后,检察员审查蒲纺公安处1993年以来所有的办案案卷、账目,发现很多问题,结合控告信提供的线索,揭示李汉南、周涛等人多起案件。1997年11月2日和26日晚,长期流窜于京广线沿途大中城市盗窃作案的无业人员冯玉岭、宋书强、杨文军,两次窜至蒲纺总厂丝织仓库,盗走价值6万元的染化料200公斤,冯、宋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均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李汉南、周涛又打起了歪注意,授意公安处内勤,将被盗单位的两次被盗改为一次被盗,报案材料上价值6万余元改为4960元,然后以案值不大,冯、宋两人与以往系列盗窃案联系不上为由,分别收取冯玉岭保证金12.74万元,宋书强8万元后,对二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冯、宋得以脱身,至今无法归案。 量刑畸轻检察院提出抗诉办理李汉南案件阻力十分大,最初考虑到李汉南、周涛等人的特殊身份,分别将李汉南、周涛关押在洪湖和嘉鱼两地,但很快,“关系人”就听到风声。无奈之下,检察院又将两人移送到黄石、大冶看管,并使用了化名,这样,才避开很多说情者。今年8月14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汉南、周涛均犯非法拘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三项罪名。李汉南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周涛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对这样的判决,赤壁检察院表示不理解。副检察长魏涛告诉记者,三项罪名法院都支持,但两个判缓、一个免予处罚,让人难以理解。特别是非法拘禁罪,本案被告人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知法犯法,且情节恶劣,应该从重处罚。该案在当地影响十分巨大,当一审结果出来后,很多群众表示不满,要求法院依法从重。据悉,当地检察机关已以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 受害者昭雪大宴乡亲昨晚6时,本报将李汉南、周涛已经判刑的消息,电话告诉了远在河北的孙进义、孙立科两位受害者时,两个人激动不已。当晚,孙立科立即准备饭菜,请村里人开怀畅饮。他说:“应该判刑,这种司法队伍的害群之马,早就该清除法办。”回想起当时被无辜拘禁的日子,孙进义难过地哭起来,他说:“当时,在蒲纺总厂公安处,我们被吊在门口的铁窗户上整整一天,浑身上下像散了架,一天只给一餐饭吃。本来是守法的生意人,千里迢迢到湖北做生意,事没成反倒惹了天大的灾祸。”孙立科说,“我们终于等到坏人被处理的这一天。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湖北的政法机关是值得信赖的,不管是什么人、多大的官,触犯法律都应受惩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