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财蓟县杀人案昨开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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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2:49 每日新报 | |||
昨天上午9时,法院准时开庭。被告人王玉财在回答法官询问时,精神萎靡,说话断断续续,有气无力。由于被告人没聘请律师,法庭指定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工作者出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王玉财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在回答公诉人“与李恩桥有矛盾为何杀其妻女”的提问时,被告人王玉财说,自己在厂里受气,因此非常憎恨李恩桥等人。当天找不到李恩桥,所以杀了他的妻女。 在回答其辩护人的发问时,被告人王玉财说,自己2001年在石家庄打工时得了胃病,此后经常发作。在水泥构件厂发作时,他提出调换工作,但遭到了拒绝。而且,李恩桥等人还经常对其罚款。被辞退时,只给了他路费。 在回答法官“在工厂怎么受气”的提问时,被告人说自己干的是累活。王玉财在诉说自己被罚款的原因时说,第一次是因为开电扇,被罚了10元钱。第二次是因为模子里的杂物未打扫干净,被罚了60元钱。第三次是因为用刀割了屉布,被罚了10元钱。这三次被罚款,有两次是李恩桥做出的决定,因此他怨恨李恩桥。王玉财还说,当时他欠了小卖部500元钱,工厂在其工资内拨过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