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理由不能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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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2:49 每日新报 | |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本市名扬律师事务所的杨仲凯律师在发表意见时表示,他完全同意公诉人的意见。一个故意杀害了三名无辜公民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被害人李恩永是一名普通的公民,但更是一名见义勇为的斗士,在他的身上闪耀着人性的光辉。面对英雄的舍生取义的凛然气概,被告人穷凶极恶,在杀害两个人后,又将刀挥向了李恩永。有的人是如此崇高,有的人是如此罪恶。只有用法律的特殊手段消灭这种罪恶,才能造就社会的安定。杨仲凯强调,一个杀害无辜公民的人必遭憎恨,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的酌定从轻情节是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