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农民自杀事件责任人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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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2:56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西安9月8日电今年7月,陕西省旬阳县桐木乡涌泉村在退耕还林清查整改试点工作中,因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缺乏同情心而接连发生农民自杀、致2死1伤恶性事件。 今年7月,桐木乡派出以乡人大主席团副主席薛成芳为组长的工作组,到涌泉村开展退耕还林核查整改试点工作。7月11日,工作组告知二组村民李立文不应在其2.4亩退耕还林地块套种黄豆,要求他退还补助粮折款和管护费657.6元,并对他说,如果把地里的黄豆拔 7月12日晚,第三村民小组组长李祥找到工作组,就村民在退耕还林地块套种作物问题向工作组“求情”遭到拒绝,并被要求向村民催要罚款,李祥承受不了压力于13日凌晨服下农药。当时与李祥同院住着的工作组5名干部均被李祥家属的喊叫声惊醒,但他们没有及时组织抢救,李祥最终不治身亡。 7月13日,乡政府派11名干部到涌泉村调查李祥死因,并要求小河派出所派4名民警协助调查。工作组组长薛成芳让人给办案人员捎去一张纸条,说村民陈音富夫妇曾找李祥向工作组说情,陈音富说的话对李祥的死有很大关系,是调查的重点对象。民警便对陈音富进行了约4小时的传讯,7月15日清早陈音富回家后,当天中午上吊自杀身亡。 涌泉村农民自杀事件发生后,旬阳县纪委经过调查,认为桐木乡党委书记张顺利和副书记、乡长胡广明在涌泉村退耕还林清查整改试点工作中,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对5天内发生3起村民自杀、其中2人死亡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报经县委研究决定,旬阳县日前对负有责任的7名乡干部,分别给予撤职、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