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一批贪官落马 挽回经济损失4758.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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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3:15 新华网 | |
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厅9月8日上午在兰州宁卧庄宾馆分别召开通报会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甘肃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基本情况和8起查结处理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通报说,2002年5月至2003年7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449件次,比上年度下降2.7%。 初核案件线索2568件,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的40件,县处级干部的416件,乡科级干部的1100件。 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911件,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的14件,县处级干部的234件,乡科级干部的670件。 查结处理1602件,处分党员干部1738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1人,县处级干部151人,乡科级干部605人。 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758.3万元。 查结处理的8起严重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分别是:省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副厅长周建新受贿、挪用公款案;省档案局原局长王爱彦挪用公款为个人购房案;白银公司原副经理万国英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人民银行甘南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马良成受贿案;民乐县原县长杨生茂、县委原副书记孙云等7人贪污、受贿案;陇南地区原土地管理处处长蒋正礼、副处长赵平、纪检组长张全录等人合伙贪污、受贿案;榆中县三角城电灌工程水利管理处原主任丁杨林(正县级)、原副主任金巨成(副县级)等人贪污案;庆城县土桥乡涉农恶性案件。 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韩忠信在会上指出,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要加强学习和世界观改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坚持党性原则,不为亲情友情所动;要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监督。(记者/马志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