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商定两地传染病防治工作交流与通报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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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4: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东将举行防非典演习 本报讯 昨天,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福利与食物局局长杨永强等一行7人访粤,落实粤港传染病防治工作交流与通报机制的有关问题。 省政协副主席兼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教授会见香港代表团,双方积极探讨加强两地卫生 经过会谈,粤港双方初步达成如下共识:不断完善粤港传染病防治信息通报机制和定期交流会晤制度。双方同意在现有SARS信息交流机制的基础上,将传染病疫情信息的通报规范化,并将通报内容逐步扩大到法定报告的甲、乙类传染病和传染病有关的刊物、杂志等,以及特殊情况需交流的其他资料。 通报方式分为常规和紧急两种。常规通报每月一次,适用于传染病疫情和资料包括甲、乙类传染病的月报及疫情分析。紧急通报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广东将于近期开展防控非典演习,包括向港方紧急通报演习,邀请港方派员观摩。目前广东省卫生厅已做好演习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廖怀凌 陈广泰)(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