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布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欠薪可获5倍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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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9:34 新华网 | |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9月9日电根据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最新公布的《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修改传审稿),职工在不能讨到应得工资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单位追加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拒发,劳动者最高还可以工资5倍的赔偿。 “办法”还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工资:在日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或者日工资标 对发生欠薪行为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法建立欠薪企业预警制度,视其欠薪情况分别列入专门的监督和警示名单,实施重点监察。并向社会公布“黑名单”。(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