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娟红案少了一被告诉《青年一代》编辑部侵权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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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1:09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邓婷来源: 本报讯(记者邓婷)由于《青年一代》编辑部不够资格成为被告,8日,市朝阳法院裁定驳回名模陈娟红对它的起诉。陈娟红名誉权案至此少了一个被告。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人民出版社主办的《青年一代》杂志曾刊登了一篇题为《都是漂亮 法院经审查认为,《青年一代》编辑部作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人民出版社下设的编辑部门,不具备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因此依法裁定,驳回陈娟红对《青年一代》编辑部的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