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欲用“资本家”冠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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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3:43 北京晨报 | |
引发民告官案被法院驳回据新华社上海9月9日电(侯荣康朱星华)36岁的研究生李煜章来沪创业时突发奇想,意欲将自己的公司以“资本家”冠名。但几个月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驳回了他的申请,从而引发了一起有关“资本家”三字可否做企业名的民告官案。审理此案的徐汇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陆煜章的诉讼请求,认定“资本家”三字不能用作企业字号。 今年4月,陆煜章满心欢喜地来到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自己即将成立的公司取名“上海资本家竞争力有限公司”办理注册登记,被主管部门拒绝核准。陆煜章不服,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但同样被驳回。为此,今年6月,陆煜章向市工商局所在地的徐汇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9月5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原告申请的企业名称中的“资本家”一词在目前条件下如作为企业名称使用,易产生消极影响,确有误导公众认识的不宜之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