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接收残疾人单位可受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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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5:30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9月9日讯 (记者 雍坚 通讯员 张殿波 丁颖)济南市残联和济南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下文,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单位进行奖励。记者从济南市残联获悉,具备奖励政策条件的当年超比例安置的单位,每新安置一名肢体残疾人或听力语言残疾人,给予奖励3000元;每新安置一名智力或精神残疾人,奖励4000元;每新安置一名盲人,奖励5000元。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被奖励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奖励资金从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