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决定从10月1日起 进一步开放保险公司经营区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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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5:3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记者毛晓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9日公布,保监会决定从2003年10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保险公司经营区域的限制,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可以通过专业保险中介公司或设立营销服务部的方式,在这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行政辖区内开展业务。 此间保险界专家评价说,这项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 保监会强调,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委托注册地以外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异地业务;分支机构变更经营区域范围,应凭总公司的授权书到当地保监办变更许可证经营区域范围;在2004年12月11日前,外资和合资保险公司的经营区域只限于加入世贸组织协议规定的开放城市。 对于保险中介公司,保监会明确要求,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诚信合规经营。 作者:记者毛晓梅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