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冬桂一审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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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6:59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韩君、艾红霞报道:昨日下午,原襄樊市樊城区区委书记尹冬桂受贿案在宜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尹冬桂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判决后,尹冬桂表示将上诉。 经法庭审理查明:1998年11月至2002年4月,尹冬桂在担任枣阳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期间,先后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43000元,美金2000元(折合人民币16540元),合计 法院认为,尹冬桂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不能成立。 庭审中,尹冬桂的辩护人提出尹冬桂在省纪委“双规”期间交待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行为。但法院并未采纳该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