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教师穿着“出位”将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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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6:59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 据江南时报消息:近日,长春市教育局正式印发《长春市中小学教职工奖惩暂行规定》,对老师的言行举止加以严格规范。据悉,教职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受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学生,侮辱学生,强迫学生转学、退学,对学生进行精神伤害的;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穿着打扮与教师职业不相称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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