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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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7:28 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390号国务院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分总则、认证机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共七章七十八条。 “总则”明确了制定条例的目的,对条例所称“认证”和“认可”进行了界定,同时提出,认证认可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国家鼓励平等互利地开展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从事认证认可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条例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