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施扬2003-9-10 本报杭州9月9日讯 杭州市江干区濮家小学乱收费现象在本报曝光后(见9月9日二版),省纠风办负责人今天约见本报记者时指出,濮家小学向学生家长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不入区人民教育基金会账户,是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政策和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他强调,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要引以为戒,认真自查自纠,真正把治理教育乱收费 的各项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
据了解,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对濮家小学教育乱收费一事十分重视。在省纠风办对此进行调查后,该局派员随区纠风办一道,对此作进一步了解。在查清事实后,区教育局发出情况通报,认为濮家小学乱收费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严重损害了该区教育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该局研究决定,对濮家小学作出如下处理意见:属本学区的两名外地借读学生,所收钱款共2.6万元,如数退回,并按规定收费;非本学区的一名择校生,所收5000元,转江干区人民教育基金会,并按规定收费;给予濮家小学通报批评,责令校长王剑飞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另据了解,该局还将给予校长王剑飞纪律处分。
日前,江干区教育局还组织了8个检查组,重点检查学校收费情况。据局长周建武介绍,9月11日,该局还将召开全区校长会议,要求各校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认真落实有关规定精神,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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