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申请上网 网络公司居然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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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8:28 东方网-文汇报 | ||||||||||
编辑同志: 读者胡镑保 记者调查: 记者向长城宽带网络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了解情况时,客户服务部的毛先生打开电脑,很快就查到了胡镑保读者的资料,并清楚地记录了这位客户已登记注销。当记者向毛先生反映申请上网人不是60多岁的胡先生而是他的女儿,并询问公司为什么能接受不是当事人的申请时,毛先生解释说,胡先生的女儿是个已超过18岁的成年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记者又问,照这样说如果有人将捡到的有效证件来登记办理上宽带,你们也能受理吗?毛先生这才意识到是个问题。他说,我们公司成立不久,管理工作难免有不完善之处,他表示要加以改进。 关于退还月租费问题,毛先生称,由于他们公司对新装用户实行优惠收费,按规定是不能退款的,但看了用户的使用资料后发现,这位用户只使用了三天,鉴于这一特殊情况,他们会考虑退款问题。 随着网络服务和用户的不断发展,对网络服务公司的规范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严格规章制度把好关,如何更好地保障用户的权益,应当引起网络公司的充分重视。 本报记者姚慧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