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 颁布认证认可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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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8:28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390号国务院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新华社9日受权全文播发了这个条例。 “认证机构”指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本章规定了设立认证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及申请和批准程序,明确提出,境外认证机构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不得从事认证活动,认证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利益关系。 “附则”规定,本条例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1991年5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相关报道《〈认证认可条例〉解读》见第二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