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丧失工伤者父母谁赡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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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8: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日,华阳镇电工刘帮华因工伤四肢被迫切除而向用工单位索赔410万元一案(本报曾于4月22日报道)再次在青羊区法院开庭。据悉,这是目前国内工伤案中索赔金额最高的一起。国内代理工伤案件的著名律师周立太以刘的代理人的身份出庭参加了诉讼。 目前国内最高一起工伤索赔案昨日再次在青羊法院开庭,庭辩的焦点是——— 痛苦往事不堪回首 2000年10月,华阳镇人郭开金找到22岁的刘帮华请其参加他承包的甘洛县高压输电线路改造施工工程。当年12月3日,刘帮华在施工时被10千伏的高压电击伤,后被截去四肢。 去年12月,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这起工伤事故作出仲裁决定,裁令用人单位四川煤建工程公司承担刘安装假肢的费用,按月向刘发放工伤护理费、伤残抚恤金以及再医费等费用。刘帮华不服而诉至法院。 庭审争论三大焦点 昨日一大早,刘帮华由家人背到了法庭旁听席上坐着,他的左手肘部以下就只剩下四五厘米长的肉棒了,而右膀部以下只剩下空荡荡的袖管,两条腿也从近大腿根部切除了。 庭审中,双方围绕用工单位应不应支付刘帮华赡养父母的费用,50万精神赔偿是否于法有据,赔偿是否一次性支付三个问题展开争论。 关于赡养费问题,电力安装公司表示,只有工伤死亡时才涉及对被赡养人给付赡养费。而刘及律师则表示,刘帮华已失去劳动能力,而按法律规定,他有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其丧失劳动能力的这些义务应由被告承担。 对于精神赔偿问题,电力安装公司表示,作为工伤待遇的赔偿适用的是无过借责任原则来处理,该案不是侵权责任案件,因此,该案件不应有精神赔偿。 庭审中,刘帮华还要求电力安装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因为“电力安装公司没有买工伤保险,企业一旦破产、倒闭,其权利得不到保护”。但电力安装公司拒绝了这一要求,认为“于法无据”。 呼吁修改《劳动法》 “我国的《劳动法》有些地方有必要修改一下。”昨日,周立太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劳动法》规定劳动仲裁是工伤案件诉讼的前置程序,这一规定往往推迟了因工受伤的人得到救济的时间。此外,劳动仲裁的成员中没有工人代表。法律规定因工死亡的,必须支付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问题,法律却没有明确规定。 青法记者马天帅摄影刘陈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