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已达数亿 南京“世纪豪庭”楼盘被查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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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13:39 新华网 | |||
在“世纪豪庭”的工地现场,记者看到3幢业已封项但还没有开始内外装修的高层住宅矗立在那里,工地上静悄悄的,看不到一个施工人员。售楼处也是门可罗雀,仅有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咨询,她表示,因为要更换施工队伍,项目暂时停工,等恢复施工后继续销售。当记者问起“世纪豪庭”遭查封的事时,她没有否认,但是表示“事情一定会解决的”,至于现在预定的话不收任何费用,只需留下联系方式。 记者随即与中化进出口总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公司资产管理部化工分部的总经理杨忠民告诉记者,该公司1995年与建威签订了合作协议,准备共同开发这一项目,约定前期费用是2.04亿元,一家出一半。同年9月,化工方面的资金全部到位。2001年,两家单位再次签订协议,约定将这笔款项转成债权,由建威公司于2002年12月31日前将钱还清,但是钱到期没有还上。今年4月,经中化进出口总公司申请,法院对“世纪豪庭”的土地和在建工程进行了查封。杨总告诉记者,据他们调查,建威公司除了从他们那里取得资金外,还将土地和在建工程办了大笔的抵押贷款,同时还拖欠了施工单位中建一局4000多万元(中建一局江苏总代表马宁向记者确认了此事,并表示已起诉建威)。目前,法院正在进行调解,化工方面提出了两套解决方案,一是由债权单位组成债权领导小组,将“世纪豪庭”项目完成;二是进入法律程序拍卖。 当记者向建威公司的副总经理施捷求证此事时,他表示,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的说法只是事实的一部分。目前法院正在处理相关事宜,房屋暂时被查扣,法院还没有结论,因此他现在不便说什么,但适当的时候公司会对此事有一个说法。对于已经购买该楼盘的业主,虽然暂时查封不足以成为退款的理由,但购房者如果实在担心查封会产生什么不良影响的话,公司可以考虑退款。(马祚波陆艳) 由于资金链的断裂,“世纪豪庭”成了南京第一个在媒体上曝光的查封楼盘。据了解,该楼盘开盘不久即遭到了查封,再加上户型方面的原因,销售并不理想。据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的估计,其销售量大约在10-30套之间,这批购房者不幸被卷进了“世纪豪庭”的债务风波,辛辛苦苦积攒的购房款能不能全部收回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事实上,过分倚重外部资金运作项目的开发商绝不止建威一家,“世纪豪庭”被查封只是揭开了南京房产开发现状的“冰山”一角。 根据南京市统计局的统计,今年1-6月,南京开发商的资金来源结构是这样的:国内贷款比例为35.6%;以定金及预收款为主的其他资金来源为33.7%;自筹资金为30.7%。在自筹资金中,企业投入的自有资金所占的比重仅为总额的13.7%。由此看来,南京的开发企业对贷款、定金及预收款的依赖非常大,自己往往只是凭着少量的资金来运作项目,通过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卖“楼花”、建筑单位垫资等方式,得以把资金的“雪球”越滚越大。但是这样做并不是万无一失的,一旦哪一环出了问题,资金链一断裂,项目就会难以为继,轻则楼盘被查封,进入法律程序拍卖,重则开发企业都会随之破产,最后直接的受害人就是消费者。目前央行房贷新政的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之中,一旦银行方面收紧贷款的口袋,对开发商的自有资金作出严格的限制,那么被查封的楼盘恐怕会更多。 那么购房者如何规避这一风险呢?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朱晓飞律师表示,购房者在选购商品房时一定要仔细查验开发商的资质、规模、股东状况、注册资金以及过去开发过的楼盘等等情况。在开发商将销售许可证已拿到手的情况下,购房者应及时签定购房合同,并送交相关房产部门鉴证,这样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得到维护。此外,非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除查封,任何组织(包括非查封的人民法院)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处置被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因此购房者千万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购买被查封的房产,否则将会后患无穷。(文/陆艳)(来源:扬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