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试衣泄“春光” 商家遇精神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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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14:04 新华网 | |
好不容易挑到一件满意的上衣,张小姐兴冲冲地拿到试衣间去试穿,可脱下衣服刚准备换上新衣服时,没想到试衣间的布帘突然“刷”一声拉开了,试衣间的张小姐春光外泄。昨日,张小姐向记者反映她在福州市大洋百货一品牌专柜试衣时遇到的尴尬事,她表示要向商家索要精神损失费。 顾客试衣时布帘被拉开 张小姐说,9月6日晚上,她和朋友在东街口逛街。约晚上9时许,他们来到了大洋百货的ICICLE服装专柜,张小姐看中了一件衣服,便兴冲冲地来到了专柜内用布帘围成的试衣间试衣。她脱下衣服准备试衣时,布帘“刷”一声拉开了,外面的顾客全盯着春光外泄的她,其中还有不少是男顾客,张小姐羞得花容失色。事后,销售小姐向张小姐赔礼道歉,可是张小姐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不是一句道歉的话就能了结的,她要商家赔偿精神损失,可该专柜负责处理此事的黄小姐说,她们已经向张小姐赔礼道歉了,精神赔偿不太可能。 商家我们已向她道歉了 9日中午,记者来到福州大洋百货,发生纠纷的ICICLE已经搬到了3楼靠近楼梯口的位置,试衣间改成了木门,原来的专柜正在装修。一位小姐告诉记者,原来的专柜将租给别人。 记者采访了当日处理该事的黄小姐。她说,一般在客人试衣出来后,销售小姐都会到试衣间内拿出放在里面的衣服,当时顾客站在里面,销售小姐从底下看并未看到顾客的脚,才以为没人了。发生这种情况也是不可避免的,以前也发生过,但道歉以后就达成了谅解。她认为张小姐的要求有些过分,对于工作上的疏忽,他们已向张小姐进行了正式的赔礼道歉,张小姐完全可以原谅的。 律师可诉诸法律寻求解决 据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介绍,顾客在购物时,商家应提供消费者安全、保密的试衣空间,如果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在收集到证据的情况下,是可诉诸法律寻求解决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