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仲裁风波”:百事(中国)赔付四川韵律近百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14:0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10日电(记者段世文)按照国际仲裁的结果,百事(中国)投资公司日前通过银行赔付了四川韵律公司近百万元人民币。 今年8月7日,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对沸沸扬扬的“百事仲裁风波”作出了初步了断:仲裁庭在本次仲裁程序中不管辖百事公司、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针对四川韵律实业发展公司的任何仲裁要求,并由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赔偿四川韵律公司因其不当 据悉,双方围绕币种的“书来信往”使陪付拖延了几日。按照仲裁院的决定,百事(中国)投资公司赔付四川韵律的“大头”是美元。但由于目前中国的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百事(中国)方面曾向上海外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希望能特例支付美元,未获批准。最后,按四川韵律的说法,本着谅解求实的原则,他们同意百事(中国)以人民币形式赔付,以中国银行今年2月份美元兑人民币外汇牌价中的卖出价,即1美元兑约829的比率赔付11.3万元,计93.6770元人民币,总赔付合计99.6770元人民币。 四川韵律在给百事(中国)的回函中指出,“贵司应从本次事件看出,我们双方作为中国企业在中国经营,必然受制于中国法律和中国政府,任何个人和公司都不能超出这一规则。以往贵司指责本公司的一些事由,如本公司更名、浓缩液价格、区域划分以及其它事项,实际上大都是本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必须为之或不为之的,而贵司却将这些正当理由当成过错加以指责,实属不理会中国法律之举。我们希望贵司能像本公司一样,在双方相处时,多考虑一些法律、政府和各种制约因素,从相互理解中谋求双赢的发展模式。” 四川韵律(其前身为四川省广播电视实业开发公司)与百事方面1993年确定合作关系,设立四川百事公司,正式投产后年销量约2000万标箱,相当于百事在韩国市场的销量,年利税总额超过7000万元,在中国百事系14家罐装厂中利润水平稳居第二。在世界上所有“两乐同城”(同时有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生产工厂)的区域内,四川百事是仅有的几个“百事可乐市场占有率超过可口可乐”的企业。 但看起来应该愉快的合作,却不断地出现各种不和谐音符。四川韵律回函中提到的“公司更名、浓缩液价格”等事项,是双方发生纠纷最多的地方。2002年8月2日,百事公司和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四川韵律公司和四川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向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请求仲裁院裁决终止上述四公司分别签署的《中美合作四川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合同》、《商标许可合同》和《浓缩液供应协议》,并解散合作公司———四川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仲裁院受理了这一仲裁申请。 依照有关法律,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决定此案先审理程序问题。一年来,双方律师就程序问题进行了多次书面陈述和答辩。今年8月7日,瑞典仲裁院第76号仲裁案仲裁庭就程序问题先期作出正式决定:仲裁庭在本次仲裁程序中不管辖百事公司、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针对四川韵律公司的任何仲裁请求,由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赔偿四川韵律公司因其不当提起仲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这意味着百事方面的仲裁请求在管辖上败诉,而四川韵律在仲裁程序上胜诉。(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