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评选经济发展十佳县 获奖县各重奖1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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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14:25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9月10日讯(见习记者廖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近期将开展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评比表彰工作。 评比的范围包括全区57个县、12个民族自治县、7个县级市,以及撤地设市后设立的12个城区和1个县级行政管理区,共89个单位。 评比内容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全部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5个指标的总量和增长速度,着重强调速度和效益。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廉政、干部职工工资按时发放情况等5个方面,作为评比的附加指标。 评比年度从2003年开始,今后每年进行一次,评比的基础年为上年。每年6月份,由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上年度广西经济发展的十佳县(市、区)进行表彰,授予牌匾,并对获奖单位各奖100万元。责编:蒙卫芝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廖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