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办法规范语言文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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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15:59 新华网 | |
日前,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在太原召开《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劲夫、副省长张少琴出席会议并讲话。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2003年7月26日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9月1日起施行。该《实施办法》是山西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实 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劲夫说,语言文字是社会交际,信息传递的载体,是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他说,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山西省改革开放的具体形象。因此,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山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活动非常必要。 他强调指出: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积极为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创造化必要条件;各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及办事机构和相关部门,要重视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颁行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都能了解这部法规的重要内容;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要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实施办法,宣传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重要性;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校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为重点领域单位,要对本单位学习贯彻施实办法进行安排部署,按照法规要求,组织对相关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培训和测试,使的普通话为工作岗位的相关人员都能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副省长张少琴就如何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我省的实施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央驻并新闻媒体和省、市新闻单位的记者、省直有关厅局的代表、部分语言文字方面的专家学者、大中小学校的教师代表及有关方面领导同志共60余人,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理论宣传处李秋和)(来源: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