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虎纹蛙触犯刑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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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16:42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日前,含山县陶厂镇圣河行政村村民宋全其因涉嫌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被公安部门刑事立案。 8日晨,铜闸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收购大量青蛙到芜湖贩卖,派出所民警立即上路拦截,在含山到芜湖的中巴车上将宋全其抓获,并将其移交到县林业局森林派出所处理。 据宋交代,这几年,他养殖螃蟹贩运到芜湖。在与芜湖贩子交往中,宋全其得知贩卖青蛙利润更大。宋全其在村子周围以每公斤2元左右的价格,收购了5口袋青蛙,其中虎纹蛙390只,黑斑蛙769只。 据介绍,虎纹蛙数量稀少,有益于农林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宋全其因此涉嫌犯有“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吴昌峰金学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