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百集团前老总梁力伟涉嫌贪污被控四项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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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16: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侦查部门从梁力伟家中、办公室搜出了大量人民币、港币、美元,梁力伟买有多处房产,在香港有巨额存款 ●事发前,梁力伟曾是“广州市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商业优秀企业经理”、广州市劳动模范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林洁报道:今天上午,广州东百企业集团原总经理梁力伟坐在了被告席上,他被市检察院控以受贿、贪污、隐瞒境外存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四罪,接受市中级法院的公审。 昔日商业明星黯然当被告 49岁的梁力伟走进法庭时,你很难想象这个穿着囚衣、完全失去神采的人就是当年叱咤一时的“梁总”。翻开历史,在他的头上,曾带有许多荣誉的花冠:1988年中国商业部授予“中国商业优秀企业经理”称号;1991年被评为市劳动模范;1993年,被评为“广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省优秀青年称号、“自学成材标兵”称号等。 可今天,审判长开始宣布一些基本事项时,他居然“神游”在外,木讷以待,没有回答审判长的问题,需要审判长提醒他专心听审。 当审判长让他讲明自己身份职务时,他才微微回过神来,一口气报出了四五个职务头衔:东百企业集团总经理,市百货公司总经理,东山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为他出庭辩护的是两位在广州颇有名气的刑辩律师。 被控四罪起诉书读了廿分钟 梁力伟被控四项罪名,包括了在职务犯罪起诉中不太常见的隐瞒境外存款罪。 据检察机关指控,梁力伟从1992年开始,接受了不少与东百有商业来往的合作伙伴的钱财,每次都收得不多,几万元、几千元不等,如蚂蚁搬家似地“敛财”。南海、顺德一些服装商、床上用品公司为了在东山百货大楼谋得一席之位,心甘情愿地把钱财进贡给“梁总”。梁力伟涉嫌一共受贿了73.5万元人民币,4.5万元港币。 贪污部分来得就更“巧妙”了。梁力伟把东百所属的一套房屋以12万多元的“低价”卖给了自己的姐夫。当时合同签定的价钱都是36万多元,市场估价就更高了。后来他姐夫出车祸死亡,他又让自己的姐姐把房子给了前妻。梁力伟就此被控贪污24万多元。 另外,从梁力伟家中、办公室,侦查部门搜出了大量的人民币、港币、美元等等。梁力伟还在市内多处购买房产,扣除梁440万元的合法收入、受贿贪污的款项等,还有196万多元人民币、10多万元港币、1万多美元说不清楚合法来源。 而在香港,梁力伟在隐瞒组织的情况下在银行有现金存款,进出有600万元。 梁力伟当庭否认部分指控 梁力伟认为起诉书有部分不是事实,指控受贿中的一笔顺德老板送的61万多元他没有收,另一笔5万元是他帮别人小孩入学的感谢费。贪污的房产他也不知原来签有合同是36万多元的房价。还有他的收入比公诉人说的要高,很多出差的会务费、津贴,年底还有一些奖金什么的,应当归为合法收入,他没有那么多财产说不清楚合法来源。 让人奇怪的是,梁力伟称自己并不知道自己的行政级别,他说自己自1972年在东山百货大楼工作起,就只领这一份工资,东山百货集团没有发工资给他,董事长也没有告诉他的级别。然而,从资料可看出,东山百货大楼曾是全省惟一的一家国家级零售企业,梁力伟40岁就出任副局级干部,在当时凤毛麟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