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扬中市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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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16:58 新华网 | |
自扬中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首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后,日前该市又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了发挥整岛生态优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报告,努力把该市生态环保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扬中市大力实施“环境强市”战略,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多年在全省名列前茅。对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十大工程主要是:城区水环境整治工程,重点是加快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清洁家园、清洁村庄”、“向垃圾宣战”等集中整治活动,达到“造林绿化无遗漏,有序管理无间隙,文明养成无淡季”的要求;工业污染源点控制工程,在严把项目审批关、控制新污染源产生的同时,加大治理力度,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对污染治理逐步实行远程自动化监控,积极推广清洁生产、ISO14000认证和循环经济;噪声污染控制工程,规范建筑施工噪声申报制度,加大对文化娱乐和工业企业固定噪声源治理力度,严查噪声扰民案件;因废集中处置及垃圾处理场建设完善工程,实施规范化管理和全程监管;机动车污染控制工程,加强机动车尾气初检、年检、改检和抽检工作;污染企业搬迁工程,从根本上改善城区环境质量,维护城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绿色社区创建工程,通过组织绿色街道、绿色学校、绿色工厂、绿色单位等多层次、全方位创建活动,强化环境保护重在参与的意识,营造最佳人居环境;城市美化、亮化工程,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综合环境,打造城市全新形象;生态示范区深化工程,赋予生态示范区规划中生态农业、环岛绿化、管道燃气、全城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集中控制等五大工程建设以新的内涵。(文/严峰鲍金才)(来源:镇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