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建筑市场廉政准入制 无锡“封杀”违规包工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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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17:06 新华网 | |
9月9日,无锡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建设局三部门联手,对违反《无锡市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的个体建筑人邢龙伢、卢春华、周同福等3名具有行贿行为人员,作出限制其进入该市建筑市场的处罚决定。 经检察部门查实,在高淳县丹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作的邢龙伢,为承接无锡市硫酸厂的建筑施工业务,先后5次向硫酸厂原厂长苏忠魁行贿人民币3万元,此外还向多家企 鉴于三人的行贿事实已经触犯廉政法规,依据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无锡市建设局作出了驱逐上述不法建筑包工头“出市”的严厉“封杀令”。三道“封杀令”明示:对邢龙伢、卢春华、周同福等3人分别处以两年或一年期限的“不准以任何方式进入本市建筑市场参与承包活动”。 据了解,无锡市是在全省率先推行此类地方性的《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的。据检察部门统计,从2000年至2003年,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生在建筑领域的案件有122件,占职务犯罪立案总数的26.6%;在这些案件中基本都是一些包工头利用行贿等非法手段,不正当承揽工程,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文/李扬)(来源: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