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举办监狱人权保障理论研讨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19:34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9月10日电(傅双琪石永红王敬中)中国监狱人权保障理论研讨会10日在此间举行。这是中国学术团体和官方首次就完善罪犯权利保障体制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以建立相关理论指导行刑实践,落实有关法律。50多位来自中国监狱管理机构的官员和人权、法学界的专家参加了会议。 中国人权研究会名誉会长朱穆之在给研讨会的书面发言中指出,监狱人权保障的状况 中国监狱学会会长金鉴说,中国学术界对罪犯权利问题开展比较系统的研究始于最近十几年,在取得很大进展的同时,对罪犯人权的概念、罪犯人权保障的规律和特征等理论问题的认识仍存在相当的模糊之处。 “通过这次研讨会,理论界的专家和参与实际工作的监狱管理机关官员们面对面地交流和讨论,一方面总结中国在保障罪犯人权方面获得的经验,一方面探讨其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探索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如何更有效地保护罪犯的合法权利,这无疑是非常有益,非常必要的,”他说。 中国于1994年出台了第一部《监狱法》,对罪犯的人身、民事、宗教、政治、与外界交往、法律援助和发展等方面的权利进行了规定。依据法律,中国的监狱管理机关也出台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1995年,中国在所有监狱里派驻了检察机构,依法对监狱刑罚的执行进行监督,受理罪犯的申述、控告和检举,并对监管人员的违法行为立案侦察。 “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有相当数量的地区和人口没有脱离贫困,受这些现实情况的制约,中国保护罪犯权利采取的措施和方式必然有自己的特点,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家韩玉胜对新华社记者说。 目前,中国有700多所监狱,大约47%地处县城甚至乡镇以下的行政区域;70%以上位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这次研讨会由中国监狱学会和中国人权研究会联合举办。(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