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报称中国马来西亚拟签署聘用中国劳工备忘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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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21:1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中新网9月10日电马来西亚副总理阿卜杜拉·巴达维将于九月十四日至十八日访问中国,据《星洲日报》报道,巴达维访华期间马来西亚与中国将签署聘用中国劳工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代表已在8日答复,中国政府已同意备忘录中的条文,如无更改,两国将正式在9月15日签署备忘录,加强双方之间合作关系。 据悉,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长将在内阁会议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消息,该部目前已准备就绪访华签署备忘录的工作。 马来西亚政府目前批准聘用的中国劳工是仅开放于特定的领域,包括仿古业、建筑设计业及雕刻业等。 根据备忘录下的条文,有关合作的生效日期将由两国决定。 备忘录中的条文包括聘用中国的劳工年龄必须是介于18岁至40岁,所聘用的工人必须拥有雇主所需的工作技能及资格,并由中国方面推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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