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大礼包闹出不乖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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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1:37 京华时报 | |
作者: 胡笑红来源: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今年3月从超市买了两袋生产日期为2003年1月6日的“乖乖”牌大见面礼包,想不到9月8日打开食用时发现里面的小包装印着2002年9月30日前的促销兑奖活动内容。8日上午,王女士向记者展示了这份奇怪的礼包。 记者发现,礼包的外包装标明生产日期是2003年1月6日,保质期12个月,里面共有13袋小食品,都没注明生产日期,其中8袋的包装上印有“再来1包活动”字样,称购买该产品就有可能中奖,兑奖截止日是2002年9月30日。 记者8日下午致电大礼包的生产厂家嘉年华(天津)国际有限公司质量部,该部主任宫女士告诉记者,该产品的包装用的是公司去年举行促销活动时剩余的包材。她承认用这种活动的包材包装产品不对,但可以保证产品质量没问题,并承诺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怎样证明该产品是今年1月6日生产的?吴女士并没给记者一个明确的答复。 中国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告诉记者,在没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还不能断定该产品过期,但可认定小包装存在“瑕疵问题”。王前虎解释,从大包装上来看,厂家并没有做一些促销宣传,因此厂家不存在违约问题;消费者希望就生产日期有一个真实明确的说法,作为厂家应当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表明自己的产品是在保质期内,否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