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首入社区矫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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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1:37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邓婷来源: 本报讯(记者邓婷)昨天上午10时30分,小宋在“社区矫正保证书”上签了名,成为国内第一个进入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一个小时前,东城法院以抢劫罪判处14岁的小宋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宣判后,小宋明确表示服判不上诉,10天后判决生效。届时,派出所民警、狱警、居委会干部和家属将组成社区矫正小组,专门对小宋进行教育辅导。他们将根据小宋的犯罪类型、年龄、心理特点和生活状况等情况,制订针对他个人的矫正方案。 今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曾联合发文,让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并在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浙江、江苏开展试点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