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误点赔偿”制 江西抛锚一小时赔50%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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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2:25 北京娱乐信报 | |
公路部门客运实行“误点赔偿”制 据新华社南昌9月10日电(张敏林艳兴)江西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日前进行了首次公路旅客运输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南昌至吉安、樟树、泰和三条高速客运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的中标者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误点赔偿”系列承诺。 记者在首先开通的南昌-吉安的8辆新款豪华大巴上看到,江西长运的服务质量承诺包括准点发班、途中不上客、提供饮用水、规范途中运营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等。如未践诺,检票员或乘务员应向乘客公开致歉乃至当场赔偿,并公布了赔偿标准:发车误点30分钟以上,赔偿票款的30%;发生站外上客,赔偿票款的50%;途中丢客、甩客,赔偿票款的100%;发生非机件事故抛锚超过60分钟,赔偿票款的50%;未能提供饮用水,赔偿票款的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