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记者招摇撞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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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4:49 北京晨报 | |
泉州一诈骗犯被判4年新华社福州9月10日电(黄敬吴沿)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近日依法作出判决,假冒人民日报记者名义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洪明泉因“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判决洪明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洪明泉2001年6月至2002年6月间,冒充人民日报社市场报记者身份 丰泽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告人洪明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被告人洪明泉赔偿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等单位或个人经济损失共4922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