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头帽被算新旧账 五特征串起四劫案(09-11 07:30)(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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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7:13 楚天都市报 | |||
其一,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身高、体态与贺都喜相符;其二,作案目标一致,都是信用社;其三,4次劫案中犯罪嫌疑人都是持械(枪、匕首),戴狗头帽,尤其是皮夹克、渔具袋、摩托车等物品分别在“7·13”、“1·30”案件中出现过;其四,4次劫案现场均与贺都喜家相距不到一公里;其五,4次劫案都发生在白天。鉴于此,专班民警将4起劫案并案侦查。 9月2日,专班民警一方面从贺都喜家中搜出了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办案民警特别注意策略,及时将贺都喜送往医院治疗头部外伤,打破伤风针、做CT检查,使其受到感化。 此外,新洲区公安分局政委柳英世曾是阳逻第一派出所的老所长,与贺都喜的长辈相熟识,柳政委以长者的身份,对贺都喜恩威并施。 就这样,警方攻破贺都喜的心理防线,在9月2日那天,贺都喜就初步交待了一共犯下4起劫案的事实。案情揭密 贺都喜如何逃过警方视线 2001年7月13日案发至今,新洲警方出动200多名警力,根据案情特点,认为作案人沉稳老练,其年龄应在25岁至45岁之间,据此逐一摸排了新洲区所有25岁至45岁的男性,访谈近10万人次,留下近一万份询问笔录,侦查员的足迹遍布全国10多个省、市、区。 可那时贺都喜的年龄还不满23岁,平时又显得很老实,因而逃过警方的视线。 两支枪从哪里来 根据贺都喜交待,警方查证,第一起劫案中使用的双管猎枪,是贺都喜于2001年5月从某村民家中偷来的,作案前试射过一发子弹,作案时将枪丢在平江信用社。 第3、第4起劫案中使用的是同一把左轮手枪,系贺都喜于2002年11月转托朋友购买到手(卖枪人另案处理)。 第一次得手的赃款如何花掉 第一次抢劫得手35000元钱,贺都喜借给别人6800元;花6200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该车用于第二次作案,并在作案后不久将车骑到一偏僻果园里浇汽油烧毁,以毁灭证据);又拿出4400元用于购买手枪。 贺都喜最后的鬼把戏 9月2日晚,贺都喜交待:2001年“7·13”劫案有一同伙,系黄冈市团风县人,左轮手枪也是从他手上买的。 次日凌晨1时许,6名侦查员赶到团风县,将其“同伙”熊某抓获。经讯问,熊极力否认参与了“7·13”劫案,反复喊冤,称只是向贺都喜借过4400元钱未还。侦查员再次来到贺家搜出这张欠条。 随后审讯查明:2001年“7·13”劫案前,贺都喜想买一把手枪,他托人找到熊某,先付了4400元钱,可是,熊某一直没有“交货”,后来一直躲着贺都喜,也不肯还钱。贺都喜多次要枪要不到,钱也拿不回,因此怀恨在心。这次被抓后,他就想借警察之手,狠狠地整一下熊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