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商界英雄庭审否认指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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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8:42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杜宇轩)广州东百企业集团原总经理梁力伟昨日受审。针对检察机关的四项指控:受贿、贪污、隐瞒境外存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梁力伟几乎全部否认。 昔日商界英雄神情黯然 昨天上午9时30分左右,法庭的门开了,一个穿着囚衣、神情黯然的中年男子步履蹒跚 他就是被告,广州东百企业集团原总经理,曾经创下了辉煌的“东山百货”的商界传奇英雄梁力伟。在他身上,曾经有无数的光环:1988年中国商业优秀企业经理,1991年市劳动模范,1993年广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省优秀青年、自学成才标兵。 1996年2月年仅41岁的他到达其事业的最高峰———任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属副局级干部。 2002年1月21日,梁力伟被逮捕。 读起诉书用了20分钟 昨天,检察机关读起诉书就用了20分钟,共指控了梁力伟犯有四项罪行:受贿人民币73.5万元,港币4.5万元;贪污人民币24.0719万元;近197万人民币、18万港币和美元1.8万来历不明;隐瞒境外存款600多万。为他出庭辩护的是两位在广州颇有名气的刑辩律师。 据检察机关指控,梁力伟收的第一笔“红包”是从1992年开始的。那时,他刚当上东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手握重权的他自然成了商家进贡的对象。逢年过节,不少与东百有商业来往的合作伙伴少不了要向他“表示表示”,送送“利是”,每次红包从3000元到几万元不等。包括南海、顺德一些服装商、床上用品公司为了在东山百货大楼谋得一个专卖铺位,也是不断向这位“老佛爷”进贡。而梁力伟几乎来者不拒,这样几年下来,梁力伟收的红包竟然高达人民币73.5万元,港币4.5万元。 200多万元来历不明 上世纪90年代,公司分给了他一套房子(产权属于公司),后来他就把该房屋以12万多元的“低价”卖给了自己的姐夫。当时合同签定的价都是36万多元,但实际上姐夫只付了不到12万元。案发后经估价,这套房子价值高达50多万元。 另外,侦查部门还从梁力伟的家里、办公室等地方搜出了大量人民币、港币、美金和澳大利亚元等等;他在市内还有其4处房产。这些现金和财产总价值600多万元。公诉机关扣除他工作以来的440万元的合法收入以及受贿款项等,尚有约197万元人民币、18万港币和1.8万美元来历不明。 否认公诉机关的指控 在法庭上,梁力伟几乎全部否认公诉机关的指控。 他辩称其中有61万元“利是”是送给公司而非给他个人的,并且他是“公用”,把这些钱都用在公司的开支。其中5万元的一笔是“感谢费”,因他帮人解决了子女入学问题,别人出于感谢送他的。但当公诉人问这些送钱的人是否在东百大楼有铺位时,梁力伟的回答就是“不记得”、“不知道”。 他还辩称,“我占有公司超过30%的股份,每年有分红”,“我每次出差都有几千到几万元的补贴,十几年就是一大笔”,“我工作好,公司每年发奖金”等等。 另据指控,梁力伟在隐瞒组织的情况下在香港汇丰银行有现金存款,存有公款600多万元。对此,梁力伟辩称自己跟董事长等人打过招呼。(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