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反腐新动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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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9:12 现代快报 | |
新华社《半月谈》记者薛凯最近一个时期,中纪委通过制定规章、调整机构、整合职能等方式,推出了一系列比较重大的制度措施,以期加大预防和反对腐败的力度。 十六大以来,中纪委加大了制度反腐的力度。最近一个时期,中纪委通过制定规章、调整机构、整合职能等方式,接连推出了一系列比较重大的制度措施,以期加大预防和反对腐败的力度。【党内监督】有关条例可望年内推出 抓紧制定和推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中纪委一直在努力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也是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一个重要举措。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就明确指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同中央组织部拟定党内监督条例。”今年已经拿出草稿。目前,这一草稿正在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该条例经中央讨论通过后,可望于年内正式公布实施。【党内巡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今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中纪委、中组部有关请示,随即中纪委、中组部巡视工作办公室和巡视组宣布成立。这是中央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监督的一个重大举措。 近年来,中纪委、中组部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共派出10批巡视组,对20个省区和中央国家机关6个部门开展了巡视工作。在工作中,中央巡视组掌握了大量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反映了许多重要问题和一些重大案件的线索,为中央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据了解,巡视组监督的对象主要是省(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两个务必”和廉政勤政等情况。 中纪委计划用4年左右时间,把31个省区市巡视一遍。今年,中纪委的巡视目标是贵州、湖南、吉林、江苏和甘肃等省。【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直接领导 将“条条”纪检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改为由上级纪委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是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纪委经过积极探索,正在中央有关部委分别试点、逐步推行。改革的方向是:中纪委对各部委的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直接领导。 据了解,中纪委对派驻机构,将实行“两个不再”的政策,即:各部委的纪检组长、监察局长不再从所在部门产生,而由中纪委直接委派;各试点单位不再受同级党组领导,而受中纪委直接领导。【廉政建设】着力管好“领导身边的人” 如何管好“领导身边的人”,包括配偶、子女、亲友和秘书、司机等身边工作人员,是中央领导最近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近一个时期以来,党的不少高级干部的堕落都与“领导身边的人”有关。程维高及其身边两任秘书的腐败案颇为典型,可谓教训深刻。 最近,各地已进行了不少探索。上海、海南等省市都出台有关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如实申报配偶、子女就业、就学等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湖北、四川等地还对秘书、司机的管理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腐败呈现四大新特点 中央某权威机关致力于制度反腐研究的学者李永忠,在接受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新阶段,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败本身也在不断发生演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有些腐败分子已经基本完成“原始积累”,在一些部门一些地方,已经形成程度不一的“既得利益集团”。腐败分子的原始积累主要通过6个方面来完成:大批量、多层次的土地批租;利用权力大量违规放贷;违规减免税收;股市“圈钱”;走私放私以及利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转包“分肥”等。有的地方出现了“送子女、配偶出国、亲属海外定居—————把腐败赃款转移出境—————自己外逃”的腐败新动向。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这将有助于我们加大对外逃腐败分子的打击力度。 一些腐败分子的手段更狡猾、更隐蔽。主要有3种形式:一是权力的“期权化”。不少腐败分子在以权谋私活动中,“现货”交易少了,“期货”交易多了:不再是当即攫取利益,而是等多年以后,甚至退休以后,再连本带利收取好处;二是权力的“假借”和“转让”。纵容、默许自己的子女、配偶等用自己的名义捞取好处,这种移花接木、李代桃僵的手法很有代表性;三是赃款“漂白”,资本增值。腐败分子通过不法手段攫取了“第一桶金”后,千方百计利用这“第一桶金”为资本,在权力的合法或不过分违法的“关照”下,使之不断增值。一般是通过办公司、境外投资、回国投资等形式,把不法收入逐步变成合法收入。 不少腐败分子的“抗药性”在提高。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腐败分子也在研究反打击的手段。许多腐败分子往往把自己打扮成“廉洁”干部形象,迷惑人们,而一旦被查处时,则负隅顽抗,百般抵赖。而我们在反腐败方面,还存在着制度、机制、方法等明显滞后和不适应的现象。 一些腐败分子正从个体腐败向“抱团”腐败发展,甚至与某些黑恶势力勾结,形成腐败团伙“窝案”,加大了我们的查处难度。反腐斗争中,往往先要打破这个集团,个体的问题才能暴露,才能查清。比如厦门远华案、辽宁慕马案等,都是如此。2003:省部级贪官档案 刘方仁:(原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36年出生,1954年入党。) 腐败类型:“贪财好色”型 2003年4月,中纪委宣布:开除刘方仁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刘方仁先后收受贿赂近700万元;长期与有夫之妇、某星级酒店理发员郑某某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潘广田(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1945年出生,无党派人士。) 腐败类型:“追求享受”型 2003年4月,潘广田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全国第一起副省级非党人士犯罪案件。 田凤岐:(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腐败类型:“知法犯法”型 2003年5月,田凤岐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嘉廷:(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1944年出生,1974年入党。) 腐败类型:“妻儿失教”型 2003年5月,李嘉廷以受贿罪被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妻王骁多次代收他人钱物,数目惊人,王骁2001年9月在家中上吊自杀,其子李勃9月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丛福奎:(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1942年出生,1974年入党。) 腐败类型:“丧失信仰”型 2003年6月,丛福奎以受贿罪被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997年,丛福奎因未能当上省长,自感官场失意,到处烧香拜佛,并与一个搞迷信骗术的“女大师”(只有小学文化的吉林农村女子殷某)勾搭鬼混。中纪委认为,这是一起罕见的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背弃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件。 程维高:(原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33年出生,1950年入党。) 腐败类型:“独断专横”型 2003年8月,中纪委宣布:开除程维高党籍,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 目前,程维高的妻子和女儿都已经被逮捕,其子程慕阳外逃。中纪委在通报中严厉指出:程维高“个人主义恶性膨胀,自恃位高权重,目无党纪,独断专行”。 王钟麓:(曾任浙江省副省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30年出生,1956年入党。) 腐败类型:“晚节不保”型 2003年8月,中纪委宣布:开除王钟麓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查,王钟麓不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而且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此外还涉嫌玩忽职守,造成巨大损失。据了解,王钟麓已于2000年退休,但仍难逃法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