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缺陷酿自卑 为寻“尊严”杀小姐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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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9:17 新华网 | |
27岁的黑龙江农民姜国珍从小姐身上找回自己作为男人的“尊严”后,又抽出匕首杀了小姐。日前,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姜国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交通、误工、赡养等经济损失3.5万元。 姜国珍是黑龙江某县农民。19岁那年,他发现自己的性功能有障碍。23岁时结婚两年的妻子与他离了婚。从此,姜国珍愈发抬不起头来。今年正月初五,他来到北京。 2月14日情人节晚上,正好是他27岁的生日,他服了药,兴冲冲地打车来到三环附近的一家歌厅找小姐。那个晚上他得到了心理和生理上的极大满足,姜国珍痛快地掏出身上仅有的1000多元钱。 离开歌厅后,姜国珍回味无穷,还想再次体验那份难得的快感和满足。可兜里已经没钱了,他决定完事后杀人灭口逃避付账。当晚,他再次找到小姐唐某,两人进了一个包间。2月16日凌晨1点,无钱付账的姜国珍与唐某大吵了起来。在歌厅“蹦迪”的音响声掩护下,他偷偷地将塞在沙发下的匕首取出,向毫无防备的唐某胸部、背部一顿乱捅。唐某的惨叫引来了门外的服务员,姜国珍又用匕首连刺三人,然后夺路而逃。他最终被群众打倒在地,束手就擒。 据法官介绍,庭审时,两次问及姜国珍的生理问题,可他都闭口不答,极力回避。除了作案的情况,其余的事他也不愿多说。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宣判后也表示不上诉。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姜国珍的犯罪实际上是长期积淀而成的自卑心理与扭曲人格的极端表现。极端沮丧与极端狂热的心理交织到一起爆发出来,促使他举起杀人的尖刀。正是那些嘲笑和讥讽过他的人在他心里埋下仇恨的种子。夏教授建议,对于生理有缺陷的人,社会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人文关怀,有条件的话还要尽力帮助他们治疗,千万不能嘲笑挖苦打击,伤害他们的自尊心。同时,这些人自己也要学会应对挫折,提高自己的心理承受力。(文/程婕高志海冯桢)(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