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市房屋拆迁有章可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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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9:33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 唐正芳 实习生 曾丽华 房屋拆迁到底如何补偿?拆迁单位违规操作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9月1日起施行,《细则》要求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并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补偿安置等方面作了规定,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拆迁人员拆迁时应佩证上岗 《细则》强调了各种“证”的重要性,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房屋拆迁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后,方可从事房屋拆迁业务。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取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员证后,方可从事房屋拆迁工作;在拆迁时应当佩戴房屋拆迁员证,不佩戴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权拒绝与其协商。从事房屋拆除业务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不按期搬迁将强制搬迁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执行的,应当提前5日通知当事人。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各种建筑物如何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实行货币补偿:补偿金额=临时建筑的重置价格×剩余期限÷批准使用期限。 被拆除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评估单价低于最低补偿单价的,按最低补偿单位计算。被拆迁房屋已作装修的,除可移动的装修部件、材料外,应对装修部分进行货币补偿,补偿金额=房屋装修重置价格×(标准使用年限-装修实际使用年限)÷标准使用年限。这里的标准使用年限,住宅房屋为10年,办公用房为7年,商店、旅馆、饭店等营业性用房为5年;房屋装修货币补偿金额,最低不得低于房屋装修重置价格的20%。 搬迁补助费。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住宅房屋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7元支付,安排临时周转房的,应当支付两次搬迁补助费;非住宅房屋按实际搬迁的货物和设备拆装、运输的市场价格支付;被拆迁房屋内的电话、有线电视网、空调和供电、供水设施等迁移的,按当地迁移安装费用支付搬迁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产权调换需要临时过渡,而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8元,或者与被拆迁房屋同类地段、同类结构的住宅房屋出租市场价支付;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6个月内加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超过6个月以上的按3倍支付。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6个月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超过6个月以上的加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违反《细则》将受罚 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处以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拆迁人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可以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单位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房屋拆迁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擅自从事房屋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违法所得两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责编:蒙卫芝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唐正芳 曾丽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