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经营区域下月起进一步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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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9:35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电中国保监会日前公布,决定10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保险公司经营区域的限制,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可以通过专业保险中介公司或设立营销服务部的方式,在这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行政辖区内开展业务。 保监会强调,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委托注册地以外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异地业务;分支机构变更经营区域范围,应凭总公司的授权书到当地保监办变更许可证经营区 (毛晓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