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满城恶臭”带出的一个问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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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9:3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尽管有些说法属于“一家之言”,但其中包含的某种质疑是显而易见的:某些部门的行政效率是不是低了点? 据《现代快报》9月9日报道,连日来,南京市区弥漫着一股莫名的恶臭,市民们被这股恶臭困扰着。而据说,从2001年8月南京遭遇第一次大面积恶臭投诉之后,恶臭问题日趋严重。 照理说,面对这种情况,有关职能部门应当迅速出击,查清恶臭来源,并采取有效措施,还市民以清新空气。然而,事情看来并不简单,这么长时间了,人们对此还是束手无策。 说实话,我们这些非环保专业人员当然不好断言,查清恶臭源头这项工作究竟是难还是易。很可能,其中的难度是很大的。比如说查找SARS的元凶,确实很难,毕竟人类初次遇到SARS。然而,有报道说,南京大学大气科学系专门研究大气污染的一位老师认为,采取适当方法,一般在两三天的时间里就可以找出恶臭源;一位老环保人更是拿出了确凿证据:上世纪80年代,南京也曾出现过恶臭现象,环保工作人员分三班倒,吃住在有嫌疑的工厂里,十多天后就找到了臭源。尽管这些可说是“一家之言”,但其中包含的某种质疑成分是显而易见的:某些部门是否重视不够,行政效率是不是低了点? 据悉,南京市环保部门已经召开论证会,就查找臭源问题问计于专家。就这一点来说,如今其重视程度是可以想见的了。但是请注意,这是在“满城恶臭”的情况下才着手做的,那么,这又是为什么? 按照现代行政学理论的一般观点,政府部门行政活动必须遵循三大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高效性原则。也就是说,政府行政在合乎法度、保持理性的同时,无法回避行政效率的问题。简单地说,行政效率就是指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其所得到的效果和社会效益,同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比例关系。 不可否认,行政效率的低下一直是少数地方难于根治的顽疾。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是,缺乏针对行政效率的有效监督和合理奖惩机制,恐怕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尽管从政府机构的设置上来看,各级都有行政监察机关,其分内职责之一就是对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进行考核监察。但是,在具体运作中这项职能的发挥往往被忽视。从公民的角度而言,可以以某部门行政乱作为或不作为损害合法利益为由,而要求司法救济,却很难以某部门行政效率不高为由要求司法为自己做主。 9月5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了这样一条新闻: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向社会承诺,对发生在淮安市县(区)工业园区内的盗抢案件,公安机关不能及时破获的,由公安机关按损失情况给予相应数量的先期补偿。尽管这一承诺引发了公安部门“包赔”之举是否妥当的争议,但是从提高行政效率的角度来看,这种自加压力的探索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在我看来,行政效率长期低下的根源之一,是压力的丧失导致了动力的丧失。而行政效率提速的途径之一,就是强化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体系。回到“满城恶臭”这一事件上来,也许,只有强化这样一种认识,才能有助于问题的尽快解决。 (来源:周东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