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县靠制度解决经费收缴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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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9:4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李刚殷通讯员姚黎明)近一个月来,浙江省德清县总工会办公室的电话铃此起彼伏,打电话来的几乎都是问同一内容———新建企业工会如何组建?怎样办理相关手续? 据德清县总工会介绍,这股新建企业主动“组建”的原因,是最近该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所致。 《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起对县内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者开设一年后,不论有无建立工会组织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拨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同时还规定了征收标准,工会经费实行由地方税务所按法定标准统一征收,60%由各单位基层工会留存,作为基层工会活动经费,但基层工会必须单独建账立户,否则60%留存部分的工会经费全额上交县总工会代管,直至基层工会账户建立后,再划拨给基层工会。未按规定拨缴或者逾期拨缴工会经费的,规定按日加收拖欠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拒不拨缴或长期拖欠工会经费的单位,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尽管这一政策颁布仅一个多月,但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首先由于《通知》规定对未建工会的企业征收工会筹备金,筹备金金额上缴县总工会统一保管,且筹备金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由此原来工会组建工作的一些老大难企业纷纷主动上门联系,要求建立工会组织;其次是促进了工会财务的规范运作。由于《通知》规定工会经费提取后60%留存作为基层工会活动经费,但前提是基层工会必须单独建账立户,否则全额上交县总工会代管。这样使原来未单独建账的基层工会纷纷到银行开设账户;另外还激发了基层工会的活力。由于基层工会单独建账后确保了60%留存的活动经费,这解决了大多数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由于经费缺乏所带来的工会工作难以开展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