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力保护藏羚羊 羚羊从7万只增加到10万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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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9:51 新华网 | |
新华网拉萨9月11日电(记者边巴次仁拉巴次二)近年来,西藏加大了对藏羚羊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捕杀藏羚羊犯罪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力度,使西藏境内藏羚羊种群数量从1999年的7万只增加到目前的10万只以上。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了解到,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西藏加强了与毗邻省区在保护和打击藏羚羊犯罪工作上的合作,认真履行国际公约, 今年3月份,国际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乔治·夏勒博士到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保护区局部地区的野生动物的分布、种群数量进行调查。夏勒博士的调查结果显示藏羚羊的数量得到了明显的增加。 西藏自治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卓玛央宗处长说,根据近几年来对野生动物的调查和国内外专家的研究结果表明,西藏是藏羚羊的主要分布区,藏羚羊种群分布在西藏羌塘60多万平方公里的区域,并涉及西藏的那曲、阿里、日喀则三个地区的17个县,因此,保护藏羚羊工作量大且任务重。 她说,为了保护西藏境内的藏羚羊,90年代初,西藏自治区把藏羚羊主要栖息地藏北羌塘的大部分区域划入自然保护区,成立了世界上最大的陆生野生动物类型保护区;2000年,羌塘自然保护区又晋升为国家级保护区,为藏羚羊保护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捕杀藏羚羊的犯罪活动和更好地保护西藏境内的藏羚羊,90年代末开始,西藏羌塘及有藏羚羊分布的有关地、县、乡分别组建了保护区管理局、分局、管理站,新建和充实了阿里、那曲、日喀则三地区、17个县、25个乡的林业机构及人员,建立了玛依等7个管理站,配备了藏羚羊保护专用大小车辆近30台,并装备了相应的通讯设备等。 据卓玛央宗介绍,从1999年到2003年,西藏用于保护藏羚羊的设施建设、配备的各种装备、巡逻费用以及人员经费等累计投资达6000多万元;保护藏羚羊的工作人员目前也已经达到300—400人。西藏藏羚羊保护区管理部门积极加强与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5年来,共破获藏羚羊盗猎案件346起,判刑18人,并没收了部分藏羚羊头角、皮张和绒产品。 此外,西藏藏羚羊保护部门积极与新疆、青海等地的藏羚羊保护部门积极合作,信息共享,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杀藏羚羊的犯罪活动,大大遏制了偷猎的猖獗势头,对藏羚羊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藏羚羊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国政府为了保护藏羚羊,先后在青海的可可西里、新疆的阿尔金山、青海的三江源以及西藏的羌塘建立了大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