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一年 医疗纠纷“私了”渐流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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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0:4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从去年9月起,已经实施一周年了。昨日,记者从市医学会获悉,一年来,前往市医学会申请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仅30余例,与前两年同期相比下降了一半,其中,通过协商解决的纠纷占了医疗纠纷总数的50%,“私了”已渐流行。 据悉,以前我市每年都要受理50余例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多时达到70余例,而去年9月至今,市医学会却仅收到30多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市医学会秘书长邬显华将数字的 为何医院也接受“私了”?采访中,许多不愿透露名称的医院的院长们都称:因为“私了”简单省事,社会成本低。一个医疗纠纷要告到法院,就要进行鉴定,医院要做很多准备工作,费时费力,律师诉讼费也不低。同时,新闻媒体的“介入”也令人头痛,如果医院因为医疗纠纷“出名”,损失就更大了。 据悉,在国外,医患发生纠纷后,大多在第三方(如医师协会)主持下,由双方协商解决,以避免过高的社会成本。不过,有关人士提醒医患双方,“私了”必须在理性、客观的前提下进行,双方一定要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医生本人不能代表医疗机构与患者“私了”,要和有权签协议的人签署协议书,以免“私了”难“了”。 (记者 李静 实习生 钟兴)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