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反腐思路3大变化 8名省部级高官落马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0:48 新华网 | |
8月初,中纪委宣布,开除原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党籍。至此,十六大以来因腐败问题被判刑或受到党纪处分的省部级高官至少已有8人。社会各界在倍感振奋的同时,也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当前我国的反腐形势如何?深入推进的途径又在哪里?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央某权威机关长期致力于制度反腐研究的学者李永忠。 反腐重点转到“打”与“防”并重 十六大反腐思路的三大变化: 提法上从“反对腐败”到十六大的“反对和防止腐败” 反腐败界定从“政治斗争”到“政治任务”,涵义更加宽泛 十六大后,反对和防止腐败必须立足于“制度反腐” 记者:今年以来,先后有李嘉廷、刘方仁、程维高等一批省部级官员被判刑或查处,还有一些高官被“两规”。这给人一种感觉,就是十六大后,我们党反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了。就整个反腐败工作来说,十六大以来有什么新的变化呢? 李永忠: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反腐败也有一个认识逐步深化,工作与时俱进的过程。党的十六大就反腐问题有许多新的提法,反映出我们党反腐思路的新变化。 一、从十二大到十六大,中央的提法都是要“反对腐败”,而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反对和防止腐败”。加上“防止”一词,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性的变化,即把反腐重点转到了“打”与“防”并重。这一转变对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十六大以前,我们把反腐败界定为是一场“严重的政治斗争”,而十六大则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从“政治斗争”到“政治任务”,表明反腐败的涵义更加宽泛,提的层次也更高,上升到了党建的高度。 三、十六大以前,我们在谈党的建设时通常是指“三大建设”,即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十六大以后,我们把“制度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加了进去,成为“五大建设”。由此,反对和防止腐败必须立足于“制度反腐”。 当前腐败4大特点 形成程度不一的“既得利益集团” 腐败手段更狡猾更隐蔽 腐败分子的“抗药性”在提高 从个体腐败向“集团”腐败发展 ——有些腐败分子已经基本完成“原始积累”,在一些部门一些地方,已经形成程度不一的“既得利益集团”。 ——一些腐败分子的手段更狡猾、更隐蔽。主要有3种形式:一是权力的“期权化”。二是权力的“假借”和“转让”。纵容、默许自己的子女、配偶等用自己的名义捞取好处,这种移花接木、李代桃僵的手法很有代表性;三是赃款“漂白”,资本增值。一般是通过办公司、境外投资、回国投资等形式,把不法收入逐步变成合法收入。 ——不少腐败分子的“抗药性”在提高。腐败分子也在研究反打击的手段,往往把自己打扮成“廉洁”干部形象,迷惑人们,而一旦被查处时,则负隅反抗,百般抵赖。 ——一些腐败分子正从个体腐败向“集团”腐败发展,甚至与某些黑恶势力勾结,形成腐败团伙“窝案”,加大了我们的查处难度。反腐败斗争中,往往先要打破这个集团,个体的问题才能暴露,才能查清。比如厦门远华案、辽宁慕马案等,都是如此。 反腐败斗争应实现三个转变 从“小作坊式”个案反腐,向“集约式”的规模反腐转变 从纪检机关单打独斗地反腐,向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反腐资源,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转变 从侧重打击腐败,向惩处与预防腐败并重转变。 所谓“集约式”规模反腐,是指在政策、机制、方法上要有所创新,以期大量地、大面积地解决腐败蔓延的问题。 几种错误观点 腐败现象不是“越反越严重” 不能认为“经济发展了,腐败一点没啥” 李永忠:查处的腐败案件逐年增加,并不等于腐败越反越多,而是说明我们反腐的力度在逐渐加大。也就是说,已经产生的腐败案件本来就很多,查处一件就会少一件,查比不查好,现在及时主动地查,比将来积重后被动地去查好。大家可以看到,目前暴露出的很多腐败案件,都是上世纪90年代初、中期发案的。 腐败现象不是“越反越严重”,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近年来,中纪委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在不同的10个省市区进行万人随机抽样调查。2002年的调查结果表明:有74%的群众对反腐败工作表示认可,比1996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有60%的群众认为腐败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比1996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有68%的群众对反腐败斗争有信心,比1996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这表明,广大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是认可的,满意程度在不断提高,对反腐败斗争也越来越有信心。 一个干部只要开始腐败了,他是不会再诚心诚意为百姓干实事的。他会很关注地做那些对他自己更有利可图的事。同时,他还会阻碍廉洁正直的干部做事。因此,善良的人们千万不要被腐败分子的美丽谎言所迷惑,为其提供有利其搞腐败的舆论环境。 我们不能淡化对腐败危害性的认识。什么“只要经济发展了,腐败一点也没啥”是十分错误的观点。应该看到,廉政是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试想一个贪污腐败盛行的地方,企业怎能正常经营、平等竞争?其经营成本必然是很高的。因此,一些国际组织每年都会对各国的清廉程度进行评估,并将其作为评价一国投资环境的重要指标。 记者:有些地方是“笑廉不笑贪”,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反映的是一种什么心态? 李永忠: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干部人事制度方面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廉政的干部出路少,升迁难,而不少贪官却“越贪越升,越升越快”。最典型的就是近年来买官卖官之风的盛行,这是最严重也是最可怕的腐败。比如,贪官王宝森从副处级提拔到副省级,只用了10年时间。而很多清廉的干部,因为没有钱去拉关系、跑领导,无法进入领导视线,而长期得不到提拔重用。因此,不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能建立起干部对人民负责的机制,反腐败斗争就很难深入下去,群众的信心就很难被鼓舞起来。所以,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尤须治吏。 制度反腐主要内容 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 改革和完善党的纪检体制 记者:制度反腐主要包含哪些内容呢? 李永忠:我觉得,制度反腐不是制定一些规章条例就完事大吉,最重要的是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反腐败历程,越来越清楚地证明:虽然现阶段的腐败现象绝大多数都发生在经济领域,但其根源却可以追溯到政治领域。当前,要特别注意防止公共权力私有化,这是产生腐败的主要根源之一。 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要靠发展党内民主。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把党内民主提高到党的生命的高度来认识,这在党的重要文献中还是第一次。我相信,党内民主会有一个新的突破和发展。 目前,各地正在推行的“票决制”,是扩大党内民主的有效方法和举措。“票决制”的实质意义是,把地方党委常委会一部分决策权划给全委会,从而使全委会逐渐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党内权力机关,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在十六大之前,中央同意了中纪委的提议,把“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中的“重要干部任免”,交由全委会表决。地县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分别由省、市“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这是制度反腐的重大举措之一。 记者:纪检体制本身是不是也需要进行改革呢? 李永忠:改革和完善党的纪检体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从目前很多涉及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来看,许多一把手的严重腐败案件,几乎没有一件是同级党委成员主动检举的,几乎没有一件是同级纪委主动举报的,“事前基本没有监督,事中基本难以监督,事后基本不是监督”,这一严峻现实,不仅暴露出我们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的缺陷,也反映出我们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 20多年来,我们纪检体制的改革大体上沿着两条路径推进,一条是改革纪检领导体制,一条是提升纪委书记规格。这两条路径的改革取向是一致的,都是要使监督支点不断前移。 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我相信,在十六大旗帜的指引下,我们党的纪检体制的改革也会取得新的进展。 来源:《半月谈》 相关报道 中纪委反腐新动向 党内监督有关条例可望年内推出 十六大以来,中纪委加大了制度反腐的力度。最近一个时期,中纪委通过制定规章、调整机构、整合职能等方式,接连推出了一系列比较重大的制度措施,以期加大预防和反对腐败的力度。 党内监督: 有关条例可望年内推出 抓紧制定和推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中纪委一直在努力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也是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一个重要举措。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就明确指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同中央组织部拟定党内监督条例。”今年已经拿出草稿。目前,这一草稿正在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该条例在经中央讨论通过后,可望于年内正式公布实施。 党内巡视: 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今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中纪委、中组部有关请示,随即中纪委、中组部巡视工作办公室和巡视组宣布成立。这是中央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监督的一个重大举措。 近年来,中纪委、中组部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共派出10批巡视组,对20个省、区和中央国家机关6个部门开展了巡视工作。在工作中,中央巡视组掌握了大量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反映了许多重要问题和一些重大案件的线索,为中央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党的十六大以后,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 中纪委书记吴官正要求,争取用几年时间,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巡视制度。中纪委计划用4年左右时间,把31个省、区、市巡视一遍。今年,中纪委的巡视目标是贵州、湖南、吉林、江苏和甘肃等省。 派驻机构: 实行统一管理、直接领导 将“条条”纪检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改为由上级纪委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是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纪委经过积极探索,正在中央有关部委分别试点、逐步推行。改革的方向是:中纪委对各部委的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直接领导。 据了解,中纪委对派驻机构,将实行“两个不再”的政策,即:各部委的纪检组长、监察局长不再从所在部门产生,而由中纪委直接委派;各试点单位不再受同级党组领导,而受中纪委直接领导。 据了解,十六大之前,中纪委已对驻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试点;十六大以后又增加了几个部门。 廉政建设: 着力管好“领导身边的人” 如何管好“领导身边的人”,包括配偶、子女、亲友和秘书、司机等身边工作人员,是中央领导最近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近一个时期以来,党的不少高级干部的堕落都与“领导身边的人”有关。程维高及其身边两任秘书的腐败案颇为典型,可谓教训深刻。 据了解,中纪委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方案,以加大对“领导身边的人”的监督力度。 最近,各地已进行了不少先行探索。上海、海南等省市都出台有关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如实申报配偶、子女就业、就学等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湖北、四川等地还对秘书、司机的管理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 新华 资料链接 2003年省部级贪官档案 刘方仁 “贪财好色”型 原贵州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36年生人, 1954年入党。 2003年4月,中纪委宣布:开除刘方仁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现已查明:刘方仁先后从贵州省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一企业主处收受贿赂人民币161万元、美元1.99万元;收受某外商所送名贵手表一对(价值10.6万元);长期与有夫之妇、某星级酒店理发员郑某某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5月中旬,中纪委又披露:刘方仁曾一次性受贿500万元。 另据报道,原贵州省副省长刘长贵也因受贿被查处,已被开除党籍。 潘广田 “追求享受”型 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1945年生人, 无党派人士。 2003年4月,潘广田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查明,在1992年至2002年期间,潘广田共收受财物总价值153.9万余元。这是全国第一起副省级非党人士犯罪案件。 潘广田自己承认:“客观地说,我有前半辈子受苦,后半辈子享福的思想。” 潘广田案昭示:反腐败没有真空地带,没有党内党外之分,反腐败不是共产党一个执政党的任务,只要掌握一定的权力,外部监督不到位,腐败行为就可能滋生。 田凤岐 “知法犯法”型 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3年5月,田凤岐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从1997年到2001年,田凤岐在担任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沈阳市委副书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30万余元。田凤岐还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经商办企业牟取私利等行为。 李嘉廷 “妻儿失教”型 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1944年生人,1974年入党。 2003年5月,李嘉廷以受贿罪被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查,1994年至2000年,李嘉廷单独或伙同其子李勃收受贿赂共折合人民币1810万余元。李嘉廷还与某娱乐公司经理徐某通奸,并为徐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 对李嘉廷问题的教训,原云南省委书记令狐安认为是“妻儿失教”。李嘉廷曾说:“我这一切都是为了儿子。”其妻王骁多次代收他人钱物,数目惊人。王骁2001年9月在家中上吊自杀,李勃2003年6月被提起公诉。 丛福奎 “丧失信仰”型 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1942年生人,1974年 入党。 2003年6月,丛福奎以受贿罪被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997年初至2000年6月,丛福奎在任河北省常务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936万余元。 1997年,丛福奎因未能当上省长,自感官场失意,到处烧香拜佛,并与一个搞迷信骗术的“女大师”(只有小学文化的吉林农村女子殷某)勾搭鬼混,以做佛事、善事等为幌子敛取钱财。中纪委认为,这是一起罕见的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背弃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件。 程维高 “独断专横”型 原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33年生人, 1950年入党。 2003年8月,中纪委宣布:开除程维高党籍,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经查,程维高在河北主政期间,插手行政事务,为他人和其子程慕阳谋利,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放任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纪、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权,对如实举报其问题的郭光允同志进行打击报复;与其配偶收受一批贵重物品;前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死刑,程维高对他们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犯罪活动,负有重要责任。 目前,程维高的妻子和女儿都已经被逮捕,其子程慕阳外逃。原河北省纪委书记刘善祥认为程维高“窃居高位,霸道之极”。中纪委则在通报中严厉指出:程维高“个人主义恶性膨胀,自恃位高权重,目无党纪,独断专行”。 王钟麓 “晚节不保”型 曾任浙江省副省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1930年生人,1956年入党。 2003年8月,中纪委宣布:开除王钟麓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查,王钟麓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贿赂;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决定向某集团公司提供借款和融资担保,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生活腐化,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此外,调查中还发现王钟麓涉嫌玩忽职守,造成巨大损失,其子从中收受巨额钱财等问题。据了解,王钟麓已于2000年退休,但仍难逃法网。(来源:南方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