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私了”才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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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0:48 重庆晚报 | |
什么样的“私了”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昨日,记者采访了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徐琳主任。 无字据的“私了”无效 徐琳说,许多医院在医疗纠纷发生后都不愿提及纠纷,不愿留下字据,认为留下了字 “赞助协议”不管用 一家医院与患者“私了”,医院想办法“模糊处理”,就和患者签订了一个“赞助协议”。协议上说,因为患者住院时间长,生活困难,医院决定赞助患者6万元。过了一段时间,患者反悔了,状告医院。 徐琳称,“私了”怎么“了”?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里明确规定,协议解决纠纷的双方要写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明事件的基本情况,双方认定的医疗事故的原因和等级、赔偿的数额,这是“私了”生效的必要形式。有的当事双方没有明确事故的等级,也可以模糊,但一定要写上是为了解决纠纷的赔偿(不是补偿)。 “私了”后患者不能反悔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私了”中,患者是无权反悔的。协议签订后受法律保护。如果要反悔,就要说明在签订协议时另一方是否有欺诈或胁迫行为,反悔一方要就此举证说明。 此外,徐琳还特别提示:“私了”的双方一定要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要和有权签协议的人签署协议书。不要认为在协议书中承认过失就会对自己不利。同时,“私了”的纠纷和事故要上报,否则其主要责任人等将受到行政或纪律处分。 记者 李静 实习生 董颖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