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教师节暨纪念《教师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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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1:27 光明日报 | |
记者 蔡闯 本报北京9月10日电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天联合举办座谈会,庆祝教师节并纪念《教师法》颁布10周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国务委员陈至立、全国政协副主席徐匡迪出席会议。 路甬祥在座谈会上讲话。他说,《教师法》的颁布是国家用法律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小康社会的教育目标,继续认真贯彻《教师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教师队伍建设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陈至立在讲话时指出,1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当前,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正在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我们要按照十六大要求,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她希望广大教师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和使命,按照“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的要求,努力学习,不断进取,为创造让人民满意的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育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主持会议,他代表主办单位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节日的祝贺。 在座谈会上,农村中小学优秀教师代表、云南省华坪县民族中学教师张桂梅,第一届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清华大学教授范钦珊,华东师范大学校长王建磬等同志分别发言,畅谈了学习贯彻《教师法》的体会。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盛霖先后在会上发言。稿件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光明日报) | |